海南省榆亚盐场有限公司三亚市驷轩分场土地围蔽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综合管理中心 | 作者:陈永涛 | 发布时间: 2024-03-12 | 1598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或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时,则由第二中选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六)评审结果经审批后确定中选人。

(七)采购人认为竞价不充分时,采购人保留再次竞价 或采用其他方式确定中选单位的权利。

、报价要求

(一)本次报价控制价为 3.210 万元,超过控制价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本次报价包含海南省榆亚盐场有限公司驷轩分场土地围蔽项目包段要求内容的所有费用。除因我公司原因导致费用增加以外,我公司不再对本次报价以外的费用进行支付。

、报名文件

(一)报名文件的内容

1.1报价函(加盖公章);

1.2报价单(加盖公章);

1.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4信誉要求(加盖公章);

1.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如有)。

(二)报名文件递交

报名文件须加盖报名人单位公章,可通过现场或快递方式(顺丰、邮政)递交。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的报名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一)本合同价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期内固定总价不作调整。

(二)付款条件:完成三亚市驷轩分场土地围蔽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 2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7%工程款,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三个月,质保期为验收合格起算。

(三)质保结束后,由乙方提出申请退还,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后的25个工作日内支付质保金合同总价款的3%,质保期内无息,质保期间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须根据合同要求和标准,按期完成三亚市驷轩分场土地围蔽项目工作,如不按期完成工作,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总额的0.3‰作为违约金,如乙方逾期未完成工作超过三十个自然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因此产生纠纷引起诉讼所导致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十一、评定成交标准

(一)评审要求:报名单位名称与提供的报名文件单位名称一致、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和相应的资格佐证材料、报名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单位章。

(二)报名方确认的最终报价不超过控制价。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南省榆亚盐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091902019 

邮箱:hnsyyyc1989@163.com

、投诉渠道

如对此次采购程序持有异议,可通过投诉通道:海南省榆亚盐场有限公司投诉电话(0898)88688998 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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