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海南莺歌海盐场有限公司工作人员2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海南莺歌海盐场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1人。
(二)海南莺歌海盐场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开发部副部长1人。
二、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
(一)财务部负责人
1.岗位职责
(1)负责统筹管理财务部全面工作。
(2)参与组织相关的各项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成本计划和资金运作计划的制定和修订,并监督执行。
(3)负责组织做好成本核算工作。进行成本费用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监督审核会计核算工作,编制财务快报等管理类报表。做好财务分析工作,实时跟进财务考核指标完成进度。
(5)参与拟定或审核经济合同,对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进行审查和监督;防止合同欺诈,维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参与拟定或审核其它经济文件。
(6)维护公司财经纪律,严格把好费用审核关。
(7)执行公司党委会及总经理办公会的有关决议,根据执行情况提出管理建议。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2.任职资格
(1)年龄在45岁及以下(1980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财会类相关专业。
(3)从事会计工作8年及以上,担任财务部门副职及以上管理职务达2年及以上,有大型国企工作经验、制造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4)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5)精通会计专业知识,熟悉会计法。
(6)逻辑思维能力突出,文字表达、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强。
(7)电脑操作熟练,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及财务软件。
(二)资产管理开发部副部长
1.岗位职责
(1)组织制定公司资产管理年度经营计划,组织编写公司年度投资计划,跟踪计划实施情况,动态优化实施方案。
(2)组织或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建设全过程工作,包括前期调研、谈判、立项、投资方案编制、报批、评审、实施、竣工验收及项目投后评价等工作。
(3)组织或参与公司股权投资,重大资产重组、转让、处置等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
(4)处理公司被侵占土地的收回等历史遗留问题。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2.任职资格
(1)年龄在45岁及以下(1980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从事资产管理及项目管理相关工作3年以上。
(4)熟悉资产开发管理及项目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财务核算等相关基础知识。
(5)责任感强、擅长沟通、诚实、严谨、细致,有较强的独立判断、规划控制、协调指导能力。
(6)具有土地盘活、二手房交易、大宗不动产交易、不良资产处置等相关工作经验,有成功案例或采购管理经验者优先。
(7)较强的写作能力,电脑操作熟练,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海南省盐业集团官网、国聘网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二)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报名方式
可通过公司官网、国聘网等招聘网站线上投递简历,也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公司人事工作邮箱:2981201490@qq.com,邮件中需包含简历、应聘申请表(格式:岗位+姓名)、相关证件证书的扫描件(合并至一个PDF),邮件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
(四)简历筛选
党群综合部对应聘人员的简历根据任职资格要求进行初步筛选,符合岗位招聘基本条件的可纳入候选人名单。
(五)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有3人以上报名,即可组织进行综合能力测试。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测评结果,针对笔试、面试均通过人员,统筹考虑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度并根据面试考核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放弃造成遴选名额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1.体检
体检按照国家、本省有关规定和《海南莺歌海盐场有限公司招聘管理办法》执行。
2.考察
按照《海南莺歌海盐场有限公司招聘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情况、德才表现、工作实绩、本人意愿,查阅其人事档案等,考察了解情况向莺歌海盐场党委报告。
(七)公示和录用
入围人选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向莺歌海盐场党委报告,经党委会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莺歌海盐场将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职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实名举报。
公示无异议的或者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不符合录用有关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在20个工作日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四、薪酬待遇
根据企业薪酬体系、企业经营效益、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等情况决定聘用人员薪酬标准,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给予“四险一金”(根据社保有关规定,生育津贴已纳入医疗保险内)、工会福利、健康体检等相关福利待遇。
联系人:符女士 0898-85855420
单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版权所有:海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琼ICP备080007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