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榆亚盐场有限公司丰兴隆安置区(榆亚新村小区)店铺6间对外招租公告
来源:办公室 | 作者: 陈永涛 | 发布时间: 2025-12-20 | 141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增加收益,现将三亚市吉阳区春光路丰兴隆安置区(榆亚新村小区)店铺对外公开招租,商铺面积为57-70㎡。具体招租方案如下:

一、招租方

海南省榆亚盐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租方)。

二、招租方式

通过公开竞租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征集意向承租方,以价高者得确定承租方。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9日(11日历天)。

如在招租公示及方案规定的时间内无人报名参加,则自动延续公示期,直到有意向人报名并完成竞租流程为止。

三、标的物情况

四、报名条件及材料

(一)报名条

1.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或社会自然人报名都可参与本活动。自然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原件,法人凭有效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原件,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报名参与招租活动。

2.自然人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失信记录。

3.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招租方有权撤销所订立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报名、竞价资格)。

(二)报名材料

在规定时间内递交附件及附件要求内容。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1日上午8点30分至12月29日下午5点30分之前(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竞租人将报名材料签名封存邮寄或送至招租方。

(三)联系方式:三亚市吉阳区春光路15号综合楼五楼504室;联系人陈先生17728020192、李先生18569424021;邮箱:hnsyyyc1989@163.com

(四现场踏勘。招租报名期间,报名人可以自行前往现场踏勘租赁标的物。

六、租期及租金缴纳

(一)土地、房屋租赁期原则不超过五年,租金按双方约定期限缴纳(具体以磋商确定)。

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纳租金(已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第二年起每年租金涨幅2%(具体以磋商确定)。

七、特别提醒: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海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注意事项:

(一)承租方不得经营影响居民生活和环境的项目,不得随意增加及变更经营范围。承租方在承租期间,需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二)现状交付租赁物,如需增加水、电、进出路等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承租方不得将资产以转租、分租、合作、合伙、承包、股权转让等方式改变。

(四)承租方不得在租赁物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如有需要建设临时建筑物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

(五)承租方承诺在租赁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不得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如我公司工作人员在租赁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举报。

 

海南盐业廉政监督举报电话:0898-6566075


附件:商铺承租报名表


    版权保护
  •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海南盐业...”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其版权归海盐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海南盐业网站”。
  • •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海南盐业...”的所有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 •如果您认为本网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联系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