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榆亚盐场有限公司榆亚新村小区综合楼整体公开招租公告
来源:资产管理开发部 | 作者:陈永涛 | 发布时间: 2026-03-23 | 71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为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增加收益,现将三亚市吉阳区春光路15号丰兴隆榆亚新村小区综合楼房产对外公开招租,房产面积为4000.73㎡。具体招租方案如下:

一、招租人

海南省榆亚盐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租人)。

二、招租方式

通过公开竞租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征集意向承租人,以价高者得确定承租人。

公示期为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4月3日(10个工作日)。

如在招租公示及方案规定的时间内无人报名参加,则自动延续公示期,直到有意向人报名并完成竞租流程为止。

三、标的物情况

标的物

资产类型

招租面积

房产证载

出租用途

招租底价

(元/平方米/月

年租金底价(元)

租赁期限

(年)

丰兴隆榆亚新村小区综合楼

房产

三亚市吉阳区春光路15号

4000.73

城镇单一住宅

(划拨)

酒店或其他合法经营项目

30

1,440,262.8

10

合计

-

-

4000.73

-

-

-


-

 

丰兴隆榆亚新村小区综合楼介绍

 

拟出租资产位置

 

资产现状照片

 

四、报名条件及材料

(一)报名要求

1.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或社会自然人报名都可参与本活动。自然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原件,法人凭有效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原件,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报名参与招租活动。

2.自然人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失信记录无诉讼行为

3.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招租人有权撤销所订立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报名、竞价资格)。

4.竞得人须对房屋进行整体改造装修(改造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申报,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外观、内部结构、水电配套等。改造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并须在正式营业前或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改造。

5.竞租人如为单位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500万元,参与报名时须完成验资,其报名主体名下银行账户资金存续余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含);竞租人如为自然人的,参与报名时须完成验资,其报名自然人名下银行账户资金存续余额不得低于1,500万元(含);相关资金证明材料应与报名资料一并提交。

(二)报名材料

1.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招租方案(竞租人盖章)、附件1及附件1要求内容。

2.附件2(如需)、附件3由竞租人先行准备好(盖章签字),在竞价之日携带至现场。

(招租文件电子版可通过下方联系电话获得)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上午8点30分至4月3日下午15点30分之前(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承租人将报名材料封存邮寄或送至招租人,封面请备注竞租的标的物名称。

(三)联系方式:三亚市吉阳区春光路15号综合楼五楼504室;联系人陈先生17728020192、李先生18569424021;邮箱:hnsyyyc1989@163.com

(四现场踏勘。招租报名期间,报名人可以自行前往现场踏勘租赁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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