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18-05-21 | 39743 次浏览 | 分享到:

(八)关于选举和决定任命国家机构领导人员

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共中央对推荐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特别是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高度重视,在研究中共十九大人事安排时已作了通盘考虑,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酝酿、听取意见。经过反复比选、统筹考虑,反复酝酿、多次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兼顾方方面面,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提出了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之后党中央就人选建议名单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进行了协商,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这个人选建议名单。会上,各代表团围绕人选建议名单,多次召开全体会议和小组会议,对有关名单草案进行了酝酿协商,并分三次召开全体会议,对有关人选进行了投票选举和决定任命。总的看,这次选举和决定任命事项,顺利实现了国家高层领导的新老交替,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推动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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