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来源:新华社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16-05-04 | 29201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级组织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切实履行主管职能,抓好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抓好干部教育管理者队伍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宣传、统战、机关工委、编制、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形成全面覆盖、上下联动、相互衔接的规划体系,并抓好组织实施。
  中央组织部要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开展中期和5年总结评估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每年对本地区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由中央军委根据本规划精神制定实施意见。

 
  附件:1.干部脱产培训量化指标
     2.党政干部网络培训量化指标
 

 
附件1
 
干部脱产培训量化指标 
 
 
注:1.干部选学、网络培训学时计入脱产培训学时。其中,计入脱产培训总学时的网络培训时间不超过总学时的40%。单位组织的专题讲座按1天8学时或半天4学时折算计入脱产培训学时。远程教育(不含网络培训)、中心组学习、干部自学、学历教育学时不计入脱产培训学时。
  2.每年每单位脱产培训调训率=本单位各级各类干部实际参加组织调训的人数÷本单位各级各类干部总人数。
  3.每年每单位干部参训率=本单位各级各类干部实际参加组织调训、干部选学的人数÷本单位各级各类干部总人数。
  4.总学时数的核定方法是,一个单位各级各类干部总人数分别乘以相应的人均年脱产培训学时之和。
  5.非公务员基层干部指县域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等。
  6.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既要做到当年计划参加脱产培训干部的总学时数不低于按人均年脱产培训时间核定的总学时数,又要符合调训率和参训率的规定要求。
 
 
附件2
 
党政干部网络培训量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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