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岛盐”地方标准制定及地理标志用标备案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综合管理中心 | 作者:焦福乐 | 发布时间: 2020-11-20 | 13670 次浏览 | 分享到:


1. 招标条件

本次项目业主为海南省盐业进出口贸易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名称与项目要求

2.1项目名称:“海南岛盐”地方标准制定及地理标志用标备案

2.2项目要求:

1)具备制定地方标准的相关经验。

2)受托人应按照要求配置专业人员。

3)出具检测报告,按要求编制标准,安排专家评审,征求意见,审定。

4)按要求在相关平台发布公告。

5地理标志用标备案

3.制定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平台公告结束、地理标志用标志备案。

4.本招标项目控制价:15万元

5.投标人资质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该项目的经营范围;

5.2、营业执照(投标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3、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二个月的纳税证明;

5.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连续6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

5.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5.7、近三年同类业绩,至少一个(以合同为准);

5.8、投标人需调研并已掌握“海南岛盐”地理标志原始申报数据。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0、投标代表须持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美兰区碧海大道2号吉安花园海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领取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309时00分,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省盐业进出口贸易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碧海大道200号吉安花园2号海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1996963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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