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东方盐场有限公司关于新龙镇新村分场土地使用权公开预招租的公告
来源:东方盐场 | 作者:傅光荣 | 发布时间: 2026-09-17 | 19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五)其他:平台软件服务费根据平台收费标准进行收取。 

(六)竞租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租。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参加竞租的人应当遵守竞租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租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租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租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八)招租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竞拍开始前中止竞拍或撤回竞拍。

(九)注意:本次招租为预招租,竞价成交不代表租赁合同当然成立,最终租赁关系以招租方总公司审批通过并双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为准。若因招租方总公司审批未通过、审批要求调整或其他审批原因,导致本次招租取消、竞价结果失效或无法签订《租赁合同》的,本次竞价结果自动失效,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追究对方责任;竞租人已交纳至招租方账户的竞租保证金由招租方在确认取消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等其他费用按平台规则处理,招租方不承担。

八、咨询与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至公告规定截止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招租方联系。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9589726382 

廉政监督电话:15289782045  

阿里拍卖客服:400-822-2870

 

海南省东方盐场有限公司  

2026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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